广州海珠国税2018-04-15 16:22:40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向纳税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海珠国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18年3月1日起试行启用网上审核新流程,小规模纳税人从电子税务局中提交代开专票申请后,税务机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内的自助办税终端扣缴税款和打印发票。
和以前的区别是啥?
便利三连
实行网上审核应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哦!
1、不符合自开专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试点期间个体工商户和货物运输业纳税人暂不实行)。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专票、作废已代开专票除外)。
注:在第1点中,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具体操作流程?不要急,都整理好啦!
打印发票地点在哪里?
请在办公时间内到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5号办税服务厅内办理,办理时需要在自助办税终端上输入纳税人信息以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审核获批单号。